官林镇获“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宜兴市官林镇经我局审核推荐并报省住建厅考核审定。现据省住建厅《关于命名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等10个镇为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的通知》(苏建村[2010]36号)文精神,我市宜兴官林镇已获得“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
二0一0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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