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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林镇获“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

发布日期:2010-2-3阅读次数:358

官林镇获“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宜兴市官林镇经我局审核推荐并报省住建厅考核审定。现省住建厅《关于命名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10个镇为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的通知》(苏建村[2010]36号)文精神,我市宜兴官林镇已获得“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

 

00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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