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锡建管办函 [2010]05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市建管处:
据统计,元旦至今,在全市建管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已受理并协调民工工资投诉220起,金额5144万元,涉及民工4576人。还有一个星期就是2010年的新春佳节,这段时间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较为集中的时间,也是引发拖欠上访的敏感期。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和2月7日“省、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节前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建设局和市建管处立即开展建设领域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面排查工作,做到情况清、事情明。二、强化责任、及时处理。欠薪企业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主体,各地建设局和市建管处要在加强自身责任的同时按照“谁拖欠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拖欠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解决拖欠纠纷。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根据
省、市领导的指示,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我们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发现问题,上下联动,相互协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拖欠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劳动、公安、建设、信访和工会组成的联合处理小组,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结案。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细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应急预案,完善处理拖欠的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和拖欠企业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请各地建设局和市建管处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完善处置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无锡市建设局
二0一0年二月八日